来源:乐山新闻
2008-6-2 16:24:42
| 昨(1)日是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中心城区府街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站看到,前来登记、缴费或咨询相关事宜的居民络绎不绝,居民们的参保热情和积极性都非常高。
据介绍,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续保)登记和缴费实行限时预缴费制度,即统一在每年度的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逾期将不再办理。2008年7月至12月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待遇有效期从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参保的居民可以在缴费规定时限内,合理安排时间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和缴费相关手续。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需要提供低保证或残疾证。学生以外的城镇居民参保以家庭户为单位,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低保、重度残疾、城市“三无人员”、6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6月30日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